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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大董事會通過現任校長江漢聲續任案

2015-03-05 • 輔仁教育

輔大董事會通過現任校長江漢聲續任案

輔仁大學3月5日上午10時舉行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會第18屆第13次董事會議,會議中通過現任校長江漢聲的續任案,並將此決議結果報請教育部核准聘任之。
 
江漢聲自民國101年2月1日起擔任輔仁大學第八任校長,任期至民國105年1月31日止。依據100年1月26日修正公布之大學法第9條規定:「私立大學校長由董事會組織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,經董事會圈選,報請教育部核准聘任之。」
 
輔仁大學組織規程第9條(教育部102.05.13台高(一)字第1020072777 號核定條文):「本大學置校長一人,綜理校務,負校務發展之責,對外代表本大學,任期四年,其人選由董事會組織遴選委員會遴選,由董事會圈選1 人,報請天主教教廷及教育部核准聘任之。校長任期自2月1日或8月1日起聘為原則,期滿經董事會同意得以連任。校長之遴選及續任,由校長遴選辦法定之。校長遴選辦法由董事會訂定。」

輔仁大學校長遴選辦法第2條(董事會100.02.24第17屆第10次會議修正通過):「本校校長任期每屆4年,任期屆滿前得經董事會考核同意續任,報請教育部核准聘任之。但續任以2次為原則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