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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感Q&A防疫篇

2016-03-14• 其他

教育部 書函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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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 辦 人:葉曉文 
聯絡電話:(02)77366161

受 文 者: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 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05年02月25日 
發文字號: 臺教綜(五)字第1050026778號 
速  別: 最速件 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 
附  件: (1件) 流感Q&A-防疫篇(2ccd259eb88310dc20ef82a6a4083e43_0026778A00_ATTCH1.pdf,共一個電子檔案 ) 

主 旨:為防範流感疫情傳播,請學校(館所)務必加強落實流感防治措施,以維護師生健康,請查照。 
說 明: 
一、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疾病。流感症狀包括發燒、頭痛、流鼻水、喉嚨痛、咳嗽、肌肉酸痛及疲倦等。高危險群的病患(65歲以上長者、嬰幼兒、高風險慢性病患及孕婦等),可能引發嚴重併發症,甚至導致死亡;最常見併發症為肺炎,其他還可能併發中耳炎、鼻竇炎、腦炎、心肌炎、心包膜炎等。 
二、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以下簡稱疾管署)新聞稿指出,目前流感疫情主要仍以A型H1N1流感為主,約佔7成。本流感季自去(104)年7月1日以來,截至今(105)年2月22日已累計771名流感併發重症確定病例,9成5以上重症患者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。我國自去年12月1日起即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對象,增加「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」及「家人/同事/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」2項,且尚未檢出對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具抗藥性的病毒株。爰符合使用條件之病患應及早用藥,以減低病毒對身體之影響。 
三、為有效預防流感並降低流感傳播,請持續加強下列各項防治工作: 
  (一)學校應配合事項 
   1、提供相關工作人員、學生與家長正確防治流感相關知識。 
   2、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,包括潔淨之廁所與洗手設備、安全之自來水設施、以及肥皂或洗手乳等洗潔劑。 
   3、注意環境衛生,如保持教室之清潔與通風,並維持室內寬敞空間。 
   4、提供充足且必要的清潔工具與清潔劑,如有需要,進行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。 
 (二)學校教師等相關防治人員應配合辦理事項 
   1、教育學生流感傳染途徑、預防方法及相關知識。 
   2、加強學生正確洗手等個人衛生習慣之養成,及注意呼吸道衛生,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、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。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;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,或用衣袖代替;與他人交談時,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。 
   3、多加利用疾管署流感專區(網址為http://www.cdc.gov.tw)之相關衛教宣導資料,透過相關集會場合、家庭訪視、家庭聯絡簿、宣導單張、佈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,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達學生及其家人,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之了解與重視。 
   4、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,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時,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;如為疑似群聚感染情形,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防措施。 
   5、對感染流感之師生,應請其戴口罩,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,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,落實「生病不上課、不上班」原則,並儘量與家長溝通,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。 
   6、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如出現呼吸困難、急促、發紺(缺氧、嘴唇發紫或變藍)、血痰或痰液變濃、胸痛、意識改變、低血壓、高燒持續72小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,以掌握治療的黃金時間。 
 (三)向學生家長宣導相關衛教觀念 
   1、注意居家環境衛生及環境良好通風。 
   2、儘量避免讓學生出入擁擠之公共場所,或與病患接觸。 
   3、注意營養、均衡飲食、運動及充足睡眠,以增強個人的免疫力,吃東西前、如廁後需加強洗手。 
   4、師生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時,除依醫師指示治療外,宣導請假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返校上班(課),儘量不要外出參加任何活動,以避免傳染他人。 
四、檢附疾管署網站提供之季節性流感Q&A防疫篇資料1份(附件),請善加宣導運用,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cdc.gov.tw)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(或0800-001922)洽詢。 

正本: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、部屬機關(構)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 
副本: 本部各單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