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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青年署「補助辦理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」即日起開放申請,請配合於107年3月28日中午前送件彙

2018-02-05• 其他

發文單位:服務學習中心
業務承辦:邱慧銘
聯絡電話:2981
聯絡信箱:041818@mail.fju.edu.tw

教育部青年署為鼓勵國內18-35歲青年參與海外志工服務隊,運用所學專長與知能,提供其他國家或地區有價值之服務,期待青年學生立足臺灣、移動全球,提升青年學生全球移動力,促使學生具備國際關懷意願之實踐力。

一、補助對象及規定:
(一)本計畫所稱青年志工,係指年滿18歲以上、35歲以下之青年。
(二)每隊出國參與服務人數須為3人(含)以上,且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至少應占半數以上。
(三)團隊中取得基礎及特殊訓練證書或志願服務紀錄冊者,至少應占團隊二分之一(含)人數以上,出團人數應符合受服務地區志工需求人數。

二、補助額度:
(一)補助額度: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40萬元。
(二)補助原則:本補助款係屬部分補助,受補助單位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之百分之二十以上經費。

三、申請時間:
(一)自計畫公告日起開放收件,若同年1月至2月間出隊,最遲於上年度12月10日前提出申請;6月至9月15日間出隊,則於該年4月10日前由服務學習中心函送青年署提出申請。
(二)遵照青年署申請時間及配合校內行政流程,請申請團隊自行估算出隊時間,最遲於107年3月28日中午12:00前將申請資料一式四份送至服務學習中心,未依限申請者恕不予受理。

四、申請方式:
(一)申請資料採線上併同書面方式辦理,請先至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網站(https://yopc.yda.gov.tw)帳號後填寫申請表格,並依照說明列印相關資料一式二份。
(二)詳細訊息請至青年署網站(https://goo.gl/BcnfAo)或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網站查詢。

***貼心小提醒***
1.服務學習中心下學習有開理志工基礎訓練,請密切注意公告訊息;或可利用臺北e大網站(http://elearning.taipei)完成志工基礎訓練,取得證明。
2.獲補助團隊必須參與教育部舉辦之行前講習、服務學習中心舉辦之授旗典禮(5月)及成果展(1
    附件檔案:
  1.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_補助辦理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1070118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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