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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仁大學因應109學年度校園防疫工作注意事項

說明:

一、依教育部109.9.9臺教高通字第1090130773號函及109.09.15本校第二十四次防疫應變會議決議。

二、進入校園需維持社交距離(室外1公尺室內1.5公尺),室內上課、會議及辦理活動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,請配戴口罩;室內大型集會活動(100人以上)應實施體溫量測並落實實名制。

三、教學環境應保持室內通風,使用冷氣空調時,應在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,開啟約15公分保持通風,並定期清洗濾網及教室消毒;游泳課程應密切檢測水質餘氯、落實實名制、控管入池人數、維持社交距離,定時環境設施消毒保持空氣流通。

四、校外機關團體借用本校空間或設施使用時,借用的業管單位應要求進入校園活動人士落實實名制及體溫量測,另應遵守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相關規定。

五、防疫期間學生如有發燒、咳嗽、呼吸急促、腹瀉、失去嗅覺、味覺等相關症狀,應立即就醫在家休養,避免外出或到校上課上班,出示相關證明得請公假。學生出國如海外實習、留學應暫緩,倘有出國必要需求時,學生部分需由學生及家長同意切結,並報請防疫應變小組會議進行審查通過,如有緊急需要方由校長進行核定,未經同意出國,不予公假。

六、防疫期間教職員工如有發燒、咳嗽、呼吸急促、腹瀉、失去嗅覺、味覺等相關症狀,應立即就醫在家休養,避免外出或到校上課上班,並須檢附「就醫證明書」得請公假,防疫期間教職員工出國應暫緩,同上方式未經同意自行出國導致因檢疫無法上班上課時則不予公假,需給付因非公假衍生之相關費用。

七、教職員工生防疫監測居家檢疫期滿後仍應自主健康管理7天,每日應早晚量測體溫一次,詳實記錄健康狀況及活動史,外出時並應全程佩戴口罩。

八、本校教職員工生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診病例,依本校防疫應變三階段作為及原則,執行校園管制措施,其所授/修課課程均停課但不停學,即依本校「109學年度安心就學2.0專案」彈性修課。

九、上述事項未詳列部分,依本校防疫應變三階段應變及原則,並依疫情變化,滾動修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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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一、教育部因應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校園防疫工作注意事項 (公文)
附件二、教育部因應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校園防疫工作注意事項 (公文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