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詐騙宣導!!! 切勿任意交付存摺與提款卡,避免淪為人頭帳戶!
2021-09-24• 演講、研討會、教育訓練
發文單位:軍訓室
業務承辦:寧忠湘
聯絡電話:2115
聯絡信箱:146319@mail.fju.edu.tw
一、詐騙集團對人頭帳戶之取得,係部分民眾法治觀念薄弱,或受金錢等利益誘惑,遭歹徒假借「求職」、「貸款」名義,並以「辦理薪資轉帳」、「提升信用額度」等話術,要求提供金融帳戶、提款卡等,或遭誆稱經營運彩博弈網站,須租借帳戶進行避稅名義,以高額租金吸引被害人寄送帳戶等情。
二、經警政署分析今(110)年1至7月人頭帳戶年齡發現,平均年齡為24.2歲(男性占63.58%、女性占36.42%),該年齡層之特徵為學生或是初入職場之新鮮人,經研判該層經濟狀況較為不穩,對於寄送金融帳戶給他人之法律責任意識薄弱,為人頭帳戶高風險族群。
三、相關資訊可參考警政署165全民防詐騙臉書(www.facebook.com/165bear)或CIB局長室臉書(www.facebook.com/cibcom001)
二、經警政署分析今(110)年1至7月人頭帳戶年齡發現,平均年齡為24.2歲(男性占63.58%、女性占36.42%),該年齡層之特徵為學生或是初入職場之新鮮人,經研判該層經濟狀況較為不穩,對於寄送金融帳戶給他人之法律責任意識薄弱,為人頭帳戶高風險族群。
三、相關資訊可參考警政署165全民防詐騙臉書(www.facebook.com/165bear)或CIB局長室臉書(www.facebook.com/cibcom00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