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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非法影印書籍、教材,並請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

2018-09-06• 其他

教育部  函   
機關地址: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 
傳  真: 02-23976943 
承 辦 人: 林俞均 
聯絡電話: 02-77366303 
  
  
受 文 者: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 
 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07年08月31日 
 
發文字號: 臺教高(一)字第1070146118號 
 
速  別: 普通件 
 
 
主 旨: 請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非法影印書籍、教材,並請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,請查照。 
 
說 明: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7年8月29日智著字第10716008820號函辦理。 
 
 
 
正本: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(含大學系統) 
 
副本: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、資訊及科技教育司